昆明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購買代理招商服務的計劃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為全面推進昆明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進一步加強我市面向長三角地區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切實提升招商引資工作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根據《2020年昆明市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昆財綜〔2020〕33號)、《昆明市投資促進局代理招商機構選聘工作制度(試行)》(昆投促〔2020〕12號)精神,市駐上海聯絡處擬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行業協會、商會、企業等機構以及市場經濟中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市場主體開展代理招商工作,編制購買服務計劃如下:
一、 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新興產業精準招商引資項目對接、匯總和跟蹤服務”(E0804經貿活動項目對接、匯總和跟蹤服務)。
二、 購買主體
昆明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聯絡處。
三、 主要內容
(一)代理招商機構協助市駐上海聯絡處(市長三角招商局)收集企業信息或上門精準拜訪目標企業;組織邀請企業來昆考察。在服務期限內合計收集企業信息或上門精準拜訪目標企業不低于30家,其中知名企業不低于10家(知名企業主要是指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企500強、行業龍頭企業)。在服務期限內合計邀請企業來昆考察不低于5家。
(二)代理招商機構每季度將項目對接、客商引進等代理招商工作成果向市駐上海聯絡處(市長三角招商局)報告。
(三)在服務期限內協助市駐上海聯絡處(市長三角招商局)開展2次招商引資推介會或懇談會活動(參加企業不低于30家,其中知名企業不低于10家)。
(四)在服務期限內,應積極回應市駐上海聯絡處(市長三角招商局)關于產業招商的相關行業及企業信息咨詢,推動省外投資企業與我市簽訂投資協議,促成1-2個億元以上項目簽約。
(五)在服務期限內,協助市駐上海聯絡處(市長三角招商局)完成落地指標項目考核。
四、 預算資金
(一)項目金額:13萬元;
(二)資金來源:2021年市長三角招商局招商引資工作專項經費。
五、 承接標準
(一)依法在市場監督管理、民政主管部門登記設立的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及企業,相關證照材料齊全完備,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機構和企業管理運營正常,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依法從事相關活動,無不良記錄。
(三)客商資源豐富、專業性強、招商引資業績好,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號召力。
(四)擁有經驗豐富的招商引資工作團隊,具備較強的工作執行力。
(五)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用的良好記錄,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競爭前通過年檢,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
(六)負責人招商引資信息渠道廣,準確掌握新興產業發展動態。
(七)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要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在上下游產業鏈招商中有一定號召力。
六、 目標要求
(一)協助邀請企業來昆考察及配合開展精準拜訪企業30家以上,其中知名企業10家以上(知名企業主要是指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企500強、行業龍頭企業、行業內知名企業)。
(二)其他目標要求以本計劃中第三項主要內容為準。
七、 購買方式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辦函〔2020〕115號)文件規定,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及部門集中采購項目之外屬于分散采購,單項或批量金額在6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由市駐上海聯絡處按照內控、財務制度執行。
八、 資金支付方式
按照簽訂購買服務協議內容支付服務費用。
九、 服務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為期壹年。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駐滬聯絡處
2021年11月2日
(聯系人及電話:王大慧,021-5155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