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0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云南省有關信息公開文件要求,由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綜合各縣(市)區和委辦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查報告及統計數據編制而成。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咨詢情況, 行政復議、訴訟及申訴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有關說明及附表八部分組成。
一、概述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條例》,落實“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市委、市政府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行業作風,促進依法行政,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舉措來抓,著力打造服務型部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一是加強領導、機構完備。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并由分管此項工作的副市長和副秘書長牽頭負責,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安排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按照省市的要求確定了分管領導、工作機構和責任人,做到及時公開、專人負責、專人管理,保證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穩步推進、扎實有效。各縣(市)區、各部門對于本單位信息公開的內容嚴格把關,確立了由審查分管領導負責的保密審查工作機構,指定專職的保密審查工作人員,做到保密審查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和制度化。
二是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各縣(市)區、各部門嚴格按照《昆明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昆明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制度》、《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及《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規定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公開政府信息時遵循“先審查、后發布,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政機關實際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保密審查的過程和結論應當有文字記載,存檔備查。依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政府信息系統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各信息安全管理部門對全市政府信息系統進行了安全檢查,并在檢查過程及培訓中反復強調保密問題。
建立了《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要求各部門明確審查機構,落實審查職責。各部門要確定審查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的負責工作機構,并由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的實施。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與公文運轉程序、信息發布程序有序結合起來。堅持“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建立起了政府信息網站發布登記制度并嚴格執行。嚴格遵循了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做到 “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公開不涉密,涉密不公開”的信息公開要求,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在信息公開中防止了搞形式主義和應付式的工作態度。
三是有計劃,有落實。年初,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召集有關部門,專題研究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了統一的工作安排部署。市工信委根據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制定了2010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計劃,包括經費安排、培訓計劃、宣傳和具體工作等相關事宜。市級財政安排45萬元??钣糜谡畔⒐_工作,主要用于年度政府信息公開評估、昆明市政府部門門戶網站測評和培訓等方面。2010年全市用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經費共計460.478萬元。
(二)加強信息公開渠道建設。
一是整合、調整部門資源。年初,昆明市政府完成了機構改革,對一些部門進行了整合、調整。昆明市發布了《關于機構改革后市級部門調整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網站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機構改革完成后全市各委辦局在昆明信息港上門戶網站集群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集群昆明站的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提出了相應的調整建設方案。市工信委牽頭完成了昆明信息港“中國昆明”政務網、云南省信息公開網站昆明站各部門整合、調整,欄目和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的調整工作。
二是加強對省信息公開網站昆明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維護。昆明信息港是市委、市政府對外宣傳的主要部門,昆明信息港政務信息來源豐富,快捷。通過溝通對接,從7月起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昆明站21個主要欄目和后臺技術的維護工作委托昆明信息港管理委員會進行維護,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協調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內容的報送。
三是對昆明市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十九個重要欄目進行征求意見。根據收集的有關意見,理順信息來源渠道,并與市監察局商討有關工作,根據各部門工作情況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
四是通過對網站進行專業的評測,促進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府網站建設工作。請專業測評機構對市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網站進行日常監測,并將于2011年3月底審核完成昆明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評估報告,并對各單位的評估結果進行評比;對“中國昆明政務網政府部門子網站”進行四次測評,根據測評結果通知相關單位整改,促進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府網站建設工作。請專業評測機構對昆明市政府部門門戶網站進行測評,將于2011年3月審核完成評測報告。
(三)注重監督檢查和宣傳培訓。
為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昆明市在機關、學校和社區大量張貼96128政務信息查詢宣傳畫和宣傳手冊,在114電話查詢平臺設置96128專線引導語,通過手機短信和有線電視在全市人民中宣傳96128專線查詢工作,并在多個媒體刊登介紹96128專線工作經驗的宣傳文章。通過多渠道和多個途徑,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了大面積的宣傳,擴大了96128政務信息查詢的影響力,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市長熱線辦多次組織開展96128專線聯絡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了業務技能和工作效率。市工信委于2010年11月組織召開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安全培訓會議,參會單位82家,共培訓約200余人。
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各部門的檢查督促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各部門進行整改,2010年7月16日下發了《關于開展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半年自檢自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單位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礎上結合2009年信息公開工作評估報告發現的問題,進行自檢自查,做好下半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過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眾辦事,做到了嚴格依法管理,強化了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有效遏制消極腐敗現象,落實監督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工信委和市監察局加大督促力度,共同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本市各縣(市)區、各部門通過各種方式累計主動公開信息159427條,其中通過網站公開115704條,占72.6%;通過155場新聞發布會公開346條,占0.2%;通過245期政府公報公開1704條,占1.1%;通過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41673條,占26.1%。設立公開查閱點數為253個,公開查閱點查閱數為264825人(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 根據昆明市印發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范》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參考格式》,供各級各部門編制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時參考?!墩畔⒐_目錄》是昆明市各級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條目的總匯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達到了系統化、標準化和數字化要求,并明確了各級政府信息公開的類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類別、索引號、公開事項名稱、內容概述、公開方式、信息生成日期、責任部門等內容。對于主動公開信息,要求提供包括全部內容的電子文本;對于依申請公開信息,需提供信息內容概述。
(一)主動公開范圍
1、 2010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群共維護子網站78個,共21個欄目,發布政府信息 6419條。充分利用昆明信息港政務信息平臺,極大的豐富了省信息公開網站昆明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2010年通過昆明信息港中國昆明門戶網站公開政務信息37224條,其中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政府信息47438條。
2、本年度主動公開信息有人事信息、財政預算決算報告、政府機構設置、工作規則、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應急管理、政策法規、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免費目率、行政執法制度公開、政府公報和其它重大事項等種類。繼續推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落實,其中組織完成重大決策聽證317項,重要事項公示8911項,重點工作通報5683項。
3、在公開媒體和網站公布了“昆明市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2009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2009年地方財政執行情況和2010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2010年度政府采購信息”、“2010年度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2010年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網站公開
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把全市統一建設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昆明信息港網站、中國昆明網站及各單位門戶(部門)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平臺,本年度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15704條。
2、新聞發布會
本年度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召開155場新聞發布會,公開政府信息346條。
3、政府公報
本年度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共發布政府公報245期,公開政府信息1704條。
4、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
本年度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通過手機、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41673條。
5、公開查閱場所
本年度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設立公開查閱點數為253個,公開查閱點查閱數為264825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規范昆明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制定了《昆明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對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核、辦理、答復、收費和監督等程序做出了明確規定。
(一)收到申請情況
本年度昆明市通過正式程序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328件。其中,現場書面申請1212件;電子郵件形式申請106件;傳真形式申請4件;信函郵寄形式申請1件,其他形式申請數5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全年已辦理答復的依申請公開數1327件(詳細答復情況見附表)。
四、咨詢情況
1、咨詢情況
本年度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查詢)數777950人(次),其中,96128電話查詢數301337人(次),占38.7%;網絡查詢數106888人(次),占13.7%;現場咨詢數119583人(次),占15.4%;其它方式250142人(次),占32.2%。
2、咨詢答復情況
本年度全市96128專線接入部門857個,授權組織66個,專線接入電話1030部,聯絡員1027人。2010年全年96128專線昆明市累計應答電話301337個,轉接電話57589個,轉接成功51908個,轉接成功率95.31749%,滿意數51174個,滿意率98.58596%。政務信息網絡查詢查詢受理1139項,限時辦結828項,限時辦結率為72.7%。此外,各級各部門對現場咨詢和其它方式咨詢均按相關規定進行了答復。
五、行政復議、訴訟及申訴情況
本年度全市沒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而提起行政申訴或舉報。多數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括正式申請和非正式申請)都及時將公開信息內容反饋給了申請人。
六、收費和減免情況
2010年,昆明市64個市直部門和14個縣(區)中只有尋甸縣發生了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尋甸縣按規定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368元,減免費用368元。其中,檢索費收取156元,減免156元;復制費(含光盤、紙張)收取212元,減免212元;郵寄費收取0元,減免0元。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規定、規劃、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2、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完善,公開細化不夠,實質性內容不多,在及時更新維護、監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
3、各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多數單位均未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在3月31日前上傳上年度工作報告的要求。多數單位信息更新不及時。
4、部門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指南中電子郵箱不可用或無人回復,多次收到“12345熱線”投訴。
5、在昆明信息港政務網上集群的部門網站,部分單位信息更新不及時,網站頁面不規范。
(二)下一步的措施及工作打算
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規范化,著重從信息公開意識、信息公開督查制度、長效工作機制等幾個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進一步增強依法主動公開意識,著力打造服務型部門。對各類信息做到及時清理和更新,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序、形式和時限進行公開。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并認真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使這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群策群力,發揮整體的能動性,保障公開內容、目錄的真實性、及時性、規范性。
2、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規范公開行為和拓寬公開渠道。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監督工作常規化、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為廣大人民群眾監督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時掌握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給予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
3、加強對昆明信息港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的監督指導工作,統一省市兩個門戶網站內容。依托昆明信息港政務信息來源豐富的優勢,在省平臺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同步上傳有關政務信息。在昆明市順應“網絡議政”、“網絡問政”新要求下,加強書記、市長電子信箱、各部門網站郵箱以及網上社區論壇等網絡互動形式,加強“政民互動”版塊工作,廣察民情、廣開言路、廣納民智,不斷提高政府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4、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督察力度,推進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相關說明及附表
(一)相關說明
1、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間截至2010年12月31日。
2、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集群昆明站(http://km.xxgk.yn.gov.cn/canton_model26/index.aspx?departmentid=8981)”及“中國昆明(http://www.iraniagahi.com/structure/xwpdlm/zwxx.htm)”下載。
3、如對本報告有如何疑問,請與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聯系(聯系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564,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絡資源管理處;郵政編碼:650500;聯系電話及傳真:0871-3156276、3192168;電子郵箱:xxbluyong@km.gov.cn)。
(二)附表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9427 |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115704 | |
2、新聞發布會 | 場 | 155 | |
條 | 346 | ||
3、政府公報 | 期 | 245 | |
條 | 1704 | ||
4、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 | 條 | 41673 | |
設立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253 | |
公開查閱點查閱數 | 人(次) | 264825 | |
2、依申請公開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 | 件 | 1328 | |
其中:1、現場書面申請數 | 件 | 1212 | |
2、電子郵件形式申請數 | 件 | 106 | |
3、傳真形式申請數 | 件 | 4 | |
4、信函郵寄形式申請數 | 件 | 1 | |
5、其他形式申請數 | 件 | 5 | |
全年已辦理答復的依申請公開數 | 件 | 1327 |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件 | 1100 |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件 | 72 | |
3、"非《條例》所指政府信息"數 | 件 | 4 | |
4、"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41 | |
5、"非本機關職權范圍"數 | 件 | 0 |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件 | 1 | |
7、"重復申請"數 | 件 | 0 | |
8、不予公開總數 | 件 | 109 |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件 | 1 | |
(2)"商業秘密"數 | 件 | 0 | |
(3)"個人隱私"數 | 件 | 20 | |
(4)"過程中信息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件 | 52 | |
(5)"危機安全和穩定"數 | 件 | 16 |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件 | 20 | |
9、其他 | 件 | 0 | |
3、咨詢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查詢)數 | 人(次) | 777950 | |
其中:1、96128電話查詢數 | 人(次) | 301337 | |
2、網絡查詢數 | 人(次) | 106888 | |
3、現場咨詢數 | 人(次) | 119583 | |
4、其它方式(請說明) | 人(次) | 250142 | |
4、行政復議、訴訟及申訴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
其中:1、維持原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2、決定撤銷、變更或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
其中:1、判決撤銷或部分撤銷數 | 件 | 0 | |
2、判決變更數 | 件 | 0 | |
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行政訴訟費用 | 元 | 0 | |
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申訴數 | 件 | 0 | |
其中:1、信訪數 | 件 | 0 | |
2、舉報數 | 件 | 0 | |
3、其他方式 | 件 | 0 | |
5、收費和減免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依申請公開收費金額 | 元 | 368 |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156 | |
2、復制費(含光盤、紙張) | 元 | 212 | |
3、郵寄費 | 元 | 0 | |
對依申請公開減免費用金額 | 元 | 368 |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156 | |
2、復制費(含光盤、紙張) | 元 | 212 | |
3、郵寄費 | 元 | 0 | |
6、人員情況 | |||
工作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工作人員數 | 人 | 937 | |
其中:1、全職人員 | 人 | 181 | |
2、兼職人員 | 人 | 756 |